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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山东警察学院最美教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山东警察学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前期推荐工作和网上评议情况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的通知》要求,我院各教学系(部)共推荐11名参选人,经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经学院审定,确定11名教师作为参选人,经填报个人信息展示平台后,报送山东省“2021齐鲁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于5月26-5月30日面向社会接受评议和监督。日前,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我院11名参选人网上评议情况进行了反馈,组委会办公室没有收到关于我院参选人违规违纪、师德师风等有关情况的反映。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推选程序,认真开展评选工作11名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中,评选6名学院最美教师。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2021山东警察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于6月1716:00前报送至明水校区办公楼2409办公室。

联系人:王允,联系电话:68622778。

 

附件:1.“2021山东警察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

       2.“2021山东警察学院最美教师”候选人简要事迹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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