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首页 > 学管工作 > 正文

侦查学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党日活动

作者: 时间:2026-03-26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进一步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的使命担当,2026年3月26日,侦查学院于办公楼1242会议室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党日活动,进行“铸忠诚警魂、树正确政绩、育时代新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教育。本次会议由侦查学院党委书记王心文主持,学院全体教工党员参加,非党员教师列席会议。

会议伊始,王心文书记领学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关于“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重要章节,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进行了深入解读。王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更是公安教育工作者的政治必修课。全体教师必须将这一理念深度融入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确保公安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王心文书记还传达了关于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一体推进学查改的通知以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提醒”。随后,他结合山东警察学院“以案示警”周报2026年第7期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剖析,要求全体教工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敢于揭短亮丑,真查实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会议指出,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三会一课”常态化内容,构建长效机制,构建负面清单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督导问责,以严的基调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全体与会人员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会议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公安教育使命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推动侦查学院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警察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