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报请侦查学院党委同意,选举产生各支部新一届领导班子,2024年9月5日至9月6日,侦查学院学员支队第一、二、三、四党支部分别于教学楼A303、A304、A305、A308教室召开支部选举大会。
会议首先由各党支部书记代表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就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全体党员作支部工作报告。在过去的三年里,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学员支队各支部始终脚踏实地、积极奋进,在学校党委和侦查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关怀下,各党支部委员会团结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功能、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取得了一系列丰富的成果。随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就支部党员党费收支情况做了汇报。
工作汇报结束后,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大会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指导手册》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各党员意见,确保各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做到了程序公正、公开透明、集中群智、规范选举。
最后,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侦查学院学员支队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委员。选举完毕后,依照程序将选举结果报侦查学院党委批准、备案。
此次选举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侦查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未来,侦查学院各党支部必将继续坚持学校党委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心打造党建品牌,建设过硬支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激发党建工作活力、鼓舞士气,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侦查学院党建工作迈向新台阶。